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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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ZXH2025-ZT-0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桥镇)全区域范围,东临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南与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接壤,西以吴淞江为界与千灯镇、陆家镇相连,北依昆山开发区和嘉定区外冈镇,总面积约52.3平方公里(其中省级开发区占地4.13平方公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花桥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8)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注:1、投标单位在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公证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0 16: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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