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砂墩子煤矿西风井工程煤倒运招标公告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砂墩子煤矿西风井工程煤倒运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C346-ZB-250730785、SXMTZB2501F-893(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伊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砂墩子煤矿西风井工程煤倒运(招标项目编号:JNC346-ZB-250730785、SXMTZB2501F-893(G)),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概况及现状:
砂墩子煤矿正在施工西部工业广场井下二期工程,二期工程井巷掘进施工出来的工程煤(含部分矸石)需要由第三方进行装车并倒运至回煤棚或三号储煤仓。
2.1.2 目的:
井巷掘进施工出来的工程煤 (含部分矸石) 需要 由第三方进行装车并倒运至回煤棚或三号储煤仓,进行回洗或掺配,提高工程煤的附加值,增加经济效益。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砂墩子煤矿西风井工程煤倒运:
标段(包)内容: 砂墩子煤矿西风井 井巷掘进施工出来的工程煤 (含部分矸石) , 由第三方进行装车并倒运至回煤棚或三号储煤仓。倒运量约 25.35万吨。
2.3 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
2.4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或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
2.5 服务标准 /质量要求: 满足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中的服务质量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砂墩子煤矿西风井工程煤倒运,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 资质要求: 须具备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物运输);
3.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具有 1 项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2 年 7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货物运输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有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