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及技术参数公示
河南
单一来源公示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安装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采购,拟采购进口产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王娜 | 开封市疾控中心 | 副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高伟星 | 河大一附院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陈雪 | 开封市医科所 | 副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李春莲 | 开封市人民医院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马庆 | 开封市新区为民法律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8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08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8月04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08月05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潜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等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须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