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等)(三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JKG[GK]2024006-2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等)(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9,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 30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0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 1(台) | 否 | 可溯源,样品携带污染率低等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29,000.00 | 工业 |
| 1-2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血气生化分析仪 | 1(套) | 否 | 自动吸样等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80,000.00 | 工业 |
| 1-3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流式细胞仪 | 1(套) | 否 | 分析速度快,操作简单,灵敏度好等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2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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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