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数据集团财税数据服务平台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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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就河南数据集团财税数据服务平台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数据集团财税数据服务平台项目
2.2项目编号:YXEC-20250725-003
2.3采购内容范围:采购内容为财税数据服务基础平台一套、配套技术支撑服务和对外市场拓展服务,供应商中标后负责进行基础平台搭建以及交付相关源代码、并配合数据集团在后期产品改造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产品建设完成后协助数据集团共同进行产品拓展,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4项目地点:河南郑州
2.5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其中软件开发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7采购最高限价(分成比例):
1.用户通过APP或小程序自行在平台购买产品形成的收入,供应商参与采购过程中所报分成比例不可高于收入的80%。2.供应商作为业务合同推广“主导方”形成的收入,供应商参与采购过程中所报分成比例不高于合同额的80%(若采购单位为业务合同推广“主导方”,则供应商分成比例为1-报价比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3年1月1日以来的数据服务或技术服务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对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无法通过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个人信用的情况,供应商应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信誉要求中的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18:00附件下载
河南数据集团财税数据服务平台项目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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