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西
-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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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C01097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运城市平陆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平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2025GC010971 ), 已由平陆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配套, 招标人为平陆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3415.25m2(合35.12 亩),其中:建筑物基底面积 5193.03m2,绿地面积 5854.81m2。本项目监区规划总建筑面积 886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90.34m2,地下建筑面积 69.66 m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001 平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1)建设内容:拟建1 座看守所,包括1 座监区,1 栋业务生活用房,1 栋设备用房,配套给排水、供电、采暖、消防等公共设施和拟建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岗楼、电网、大门等室外基础设施;
(2)建设工期:540 日历天
(3)建设地点:平陆县常乐镇顺头村
(4)本次招标金额为 47361653.36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47005100 元,施工图设计费为 356553.36 元;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平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相关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次招标接受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各方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认真履行合同相关责任权利义务,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2附件下载
平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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