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西部供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泊头市西部供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西部供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 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泊发改审批【2024】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100%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421.2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路段长度约7km,对原有给、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对原有路灯及通信线路进行改造,对工程建设涉及区域实施配套恢复工程。 建设内容:本项目更新改造排水管道22504.01米(其中DN300钢筋混凝土管道1017米,DN800钢筋混凝土管道1239.5米,DN1200钢筋混凝土管道9180.41米,DN1350钢筋混凝土管道11067.1米,配套各类井等设施);更新改造给水管道9244.4米(其中DN200 PE管道6220米,DN315 PE管道3024.4米,配套其他设施等);路面恢复面积3978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满足建设需要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变更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30万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 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3 具备全国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2 08:30请升级正式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