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购液压支架用乳化油280吨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购液压支架用乳化油280吨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B254-ZB-250720238、 SXZB-2506 2241GZH027/01 )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28 16: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31 16:00
本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购液压支架用乳化油280吨(招标项目编号:JNB254-ZB-250720238、 SXZB-2506 2241GZH027/0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购液压支架用乳化油280吨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购液压支架用乳化油280吨: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山西衡兴盛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4648000元 | 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接买受人通知 5 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
2 | 山西新德工矿设备有限公司 | 4760000元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接买受人通知 5 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
3 | 长治市炬晖工贸有限公司 | 4844000元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接买受人通知 5 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山西衡兴盛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 | 山西新德工矿设备有限公司 | / | / |
3 | 长治市炬晖工贸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山西衡兴盛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山西新德工矿设备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长治市炬晖工贸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山东鑫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沧州森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利鑫阳贸易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2 年 6 月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进口液压支架用乳化油销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③使用达 3 年终端用户书面认可证明文件(加盖终端用户公章)。
( 1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东鑫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P5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中共附 5 项业绩证明材料,均未提供使用达 3 年终端用户书面认可证明文件,所附使用产品满 3 年客户证明及客户认可信( P100 )中第一份客户认可满足使用达 3 年,但未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其余客户证明及客户认可信均未体现使用产品满 3 年;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所提供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2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沧州森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P158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中共附 4 项业绩证明材料,其中业绩一和业绩二所附使用产品客户证明及客户认可信不足 3 年,业绩三和业绩四签订时间均在 2022 年 6 月前;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所提供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3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利鑫阳贸易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P119 )使用达 3 年终端用户书面认可证明文件中共附 2 项证明材料,其中终端用户书面认可一未体现使用达 3 年,终端用户书面认可二不足使用达 3 年;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所提供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