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辽宁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人为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工程分布在43.4平方公里城区全域。本工程主要目的为通过新建改建雨污管网和改造提升泵站,完善城市管网系统,解决城市内涝积水和雨污混流。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商品混凝土,交货地点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相关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7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8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所代理品牌授权书,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2 12: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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