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丹凤县何家店至李山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商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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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丹凤县何家店至李山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C-2025-03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度丹凤县何家店至李山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0 万,招标人为丹凤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 年度丹凤县何家店至李山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度丹凤县何家店至李山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度丹凤县何家店至李山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的投标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 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
2.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3 财务状况: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
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
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
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
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3.6 供 应 商 应 在 磋 商 文 件 发 售 期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3.9 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10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5 年 0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1 日,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
17:00 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丹凤县广场南路下段;
3.文件售价:每套 0.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递交方式:丹凤县广场南路下段(彩虹桥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丹凤县广场南路下段(彩虹桥对面)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10109.00 元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1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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