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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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MGYDZB-2025-071)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17:00附件下载
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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