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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铁塔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低速充电桩车棚新建采购项目(2次)询比(比选)公告

新疆

-

哈密地区

发布时间:2025-07-2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5年铁塔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低速充电桩车棚新建采购项目( 2次 )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025年铁塔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低速充电桩车棚新建采购项目(2次) ( ZJZB-2025-17441)

1.2采购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11万元(含税) 。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 为 1个 ,成交份额 100% 。

1. 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响应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20平方米低速充电桩车棚的建设施工。

2.2计划工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15天内完工验收。

2.3保修期:终验合格后12个月。

2.4建设地点:哈密市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7安全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施工负责人);

(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注: 1应提供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扫描件。2应提供人员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予认可),社保缴纳证明应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如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3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4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施工负责人)的承诺函。

3.5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询比(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应不少于5万元。

同类业绩是指:充电桩车棚新建或改造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 1单项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2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3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

业绩认定原则: 1业绩金额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含税金额为准。2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3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且早于本项目询比(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其他认定原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或无法判断为同类业绩的,视为未提供。

3.6控股及管理关系: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全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发售 电子 询比(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07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年07 月 31 日 1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 供应商 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询比(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询比(比选)文件款通过线下支付至代理机构账号。(供应商请将标书费打至公告中提供的账户,并发送标书费汇款底单\电子凭证截图及开票信息附件到 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联系人:张雨薇,联系电话: ,(邮件的主题标注: XX公司购买(项目编号)文件材料) 。如出现未及时发送打款凭证或未电话联系,出现标书无法下载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支付完成后点击 “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询比(比选)文件 。

获取电子询比(比选)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0053691

注:汇款凭证的备注栏,须注明 “ ZJZB-2025-17441 标书 费 ”

5.4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 :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比选)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注:随着我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的业务量日益增多,为满足新的业务需求,在原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基础上增加银行子账号对接(每个项目对应一个子账号)和电子发票的功能,我司所开标书费发票全部为增值税电子普票。

注意:无论询比(比选)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采购项目进行询比(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支付,支付完成请将汇款凭证发至 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支付成功,以便完成询比(比选)文件下载。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8 月 05 日 10 时 30 分 。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 “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 “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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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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