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350211]RQ[CS]2025003
二、项目名称: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厦门市集美区后尾路51号-101店面 | 658,451.95元 | 97.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 | 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658,451.95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李轶胜 |
---|---|
评审专家: | 韩毅媚 、 杨晨菁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费率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500]万元,0.80%;(500,1000]万元,0.4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需解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高科技支行,账号:35需解锁0002464。(3)经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0.888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包 1成交折扣率为6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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