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智能分拣机、智能贴签机)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00202502001341
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智能分拣机、智能贴签机)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3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30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3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3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3.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