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村党群服务综合体
福建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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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公告内容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恒都[2025]01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山村党群服务综合体 ,建设单位为 惠安县张坂镇玉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惠安县张坂镇玉山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惠安县张坂镇玉山村旧小学篮球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系张坂镇玉山村党群服务综合体施工招标,建筑面积为1166.9平方米,层数为地上5层,工程造价353.469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353.469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 353.469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353469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或者公安验收证明)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18:00附件下载
玉山村党群服务综合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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