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水系统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甘肃
-金昌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90/18-QT-064 )
一、 招标条件
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水系统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
2.2项目规模: 供水设计规模为1350m/h,输(配)水管道管径为DN100~DN600,主管线长度约6.5km。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供水系统建设全部工作;供水系统运行服务期限自供水系统全面投运之日起至电站建设期结束止(运行维护期60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施工附属工程-施工供水系统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CHDTDZ090/18-QT-06401):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永久及临时供水系统的土建施工、管路和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电站建设期供水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临时设施拆除,永久及临时供水系统包括1座取水泵站、1座给水处理厂、1座二级泵站、1座三级泵站、1座四级泵站、1座下水库蓄水池、1座上水库蓄水池和输(配)水管路等设施,供水设计规模为1350m3/h,输(配)水管道管径为DN100~DN600,主管线长度约6.5km。其中永久供水系统包括取水泵站、给水处理厂、取水泵站至给水处理厂及给水处理厂至下水库补水管道。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施工附属工程-施工供水系统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能力要求: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5 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1 项供水规模 20000m/d 及以上的供水系统建安工程施工业绩,若投标人对供水系统自行运行维护,则投标人需提供供水规模 10000m/d 及以上的供水系统运行维护业绩(若供水系统运维工作进行分包,请在技术投标文件附表十一中体现拟分包项目情况)。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