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13
2、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960,000.00元
最高限价:396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 1 | Z20250033201 | 漯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3960000 | 3960000 | 是 | 396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漯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需要采购劳务服务人员84名;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需要具有公安部门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河南省外企业无需年审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 《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备案证明》材料。 )
(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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