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分公司乌热电运营部2025年安全设施整改(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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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7-009465
二、采购单名称: 乌鲁木齐分公司乌热电运营部2025年安全设施整改(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8-01 16: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8-10
九、备注: 详见技术规范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乌热电运营部2025年安全设施整改 | 9%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承包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承包方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gsxt .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响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4. 公开询价参与方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公开询价参与方的分包商参加参与公开询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公开询价。
5. 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无不良施工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 承包方在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履约逾期、质量缺陷、服务缺陷等未按合同履约。因以上情况造成我方负面影响,在评标期间未消除的,资格审核不合格/可以评审否决。
7. 承包方需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承包方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同类业绩合同盖章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签章页、主要施工内容)和具体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确认,且无不良业绩。
9. 承包方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报表。
10. 应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
11.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