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上海院设计管理系统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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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上海院设计管理系统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20620001001
陈佳怡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管理系统改造升级项目。招标人为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邀请招标方式实施,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管理系统改造升级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旨在遴选具备设计管理系统研发与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完成设计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工作。系统需支持设计项目全过程管理,涵盖项目策划、设计文件管理、校审流转、成果发布、奖金管理、数字档案馆等核心功能,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与国产化兼容性。投标方应具备设计管理系统建设经验,提供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培训、数据迁移及后续运维服务。同时,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系统预留三维设计集成与AI智能问答等拓展接口,支持未来业务演进。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发包人要求。
1.3服务期: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1.4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财务状况良好;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20天内。
(2)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录。(查询网址为
(3)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为,且未被撤销的;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4业绩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国内完成不少于2个设计管理平台相关项目的成功实施经验,项目内容应包含设计流程管理、文件版本控制、校审流转、数据迁移、平台集成等内容。所提供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且至少1个项目应支持信创环境(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等)。
2.5企业实力:投标人应具备成熟的软件研发能力、项目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项目实施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或能提供驻场支持人员,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具有电力设计、工程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等行业服务经验的企业将被优先考虑。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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