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村庄及铁路压覆资源区地面物理探测技术研究(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村庄及铁路压覆资源区地面物理探测技术研究 (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JNC334-ZB-250630146、SXMTZB2503F-717(G)/C)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29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01 18:00
本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村庄及铁路压覆资源区地面物理探测技术研究 (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C334-ZB-250630146、SXMTZB2503F-717(G)/C),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村庄及铁路压覆资源区地面物理探测技术研究(第2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村庄及铁路压覆资源区地面物理探测技术研究(第2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
| 1 | 需解锁 | 3493000元 |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执行 DZ/T0251-2012《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各项外业数据采集的质量,坚持外业与内业的紧密结合,做到内业及时指导外业,外业及时将采集的数据反馈内业处理研究,为实现本项目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量的地球物理资料 | 签订合同之日起 8个月内完成,工业性试验不少于6个月。项目通过装备制造集团验收后,质保期不少于1年 |
| 2 | 需解锁 | 3498000元 |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执行 DZ/T0251-2012 《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各项外业数据采集的质量,坚持外业与内业的紧密结合,做到内业及时指导外业,外业及时将采集的数据反馈内业处理研究,为实现本项目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量的地球物理资料 | 签订合同之日起 8 个月内完成,工业性试验不少于 6 个月。项目通过装备制造集团验收后,质保期不少于 1 年 |
| 3 | 需解锁 | 3490000元 |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执行 DZ/T0251-2012《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各项外业数据采集的质量,坚持外业与内业的紧密结合,做到内业及时指导外业,外业及时将采集的数据反馈内业处理研究,为实现本项目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量的地球物理资料 | 签订合同之日起 8 个月内完成,工业性试验不少于 6 个月。项目通过装备制造集团验收后,质保期不少于 1 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王正茂 | 高级工程师 2017-A-1-085 |
| 2 | 需解锁 | 王军 | 高级工程师 AY063200216 2300973-AY004 |
| 3 | 需解锁 | 赵志伟 | 高级工程师 2022B112207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 2 | 需解锁 | 响应 |
| 3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地质一四八勘查院有限公司、陕西中岩远通地质勘探有限公司、吉林省煤田地质局物测队、吉林大学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地震频率谐振勘探技术方面的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真实有效)。”
(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附4个业绩均非地震频率谐振勘探技术方面的业绩,不符合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 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省煤炭地质一四八勘查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附4个业绩均非地震频率谐振勘探技术方面的业绩,不符合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 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陕西中岩远通地质勘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附3个业绩均未提供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不符合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 4)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吉林省煤田地质局物测队的投标文件中所附2个业绩均非地震频率谐振勘探技术方面的业绩,不符合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 5)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吉林大学的投标文件中所附3个业绩均非地震频率谐振勘探技术方面的业绩,不符合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