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项目(陈列中心和数字文化建设工程)设计咨询、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打捆招标)
重庆
钓鱼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项目(陈列中心和数字文化建设工程)设计咨询、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打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钓鱼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项目(陈列中心和数字文化建设工程)设计咨询、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打捆招标) (项目代码:2309-500117-04-01-611030) 已由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投〔2023〕23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 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咨询、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进行打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合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钓鱼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项目(陈列中心)建安费约 19000 万元,建筑面积 17250m2 ;主要实施内容:钓鱼城历史陈列、合川历史文化陈列、藏品库房,科研教育、考古研学及文化交流用房及环境整治工程等。数字文化建设工程建安投资约 9600 万元,总建筑面积 15400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450m2 ,地下建筑面积 10950m2 ;主要实施内容:游客服务大厅、数字沙盘展区与数字互动展区、地下停车场、球幕影院及环境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28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钓鱼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项目(陈列中心和数字文化建设工程)设计咨询、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
( 1 )设计咨询:
完成咨询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咨询工作,并提出设计咨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及设备设计的咨询服务;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等咨询相关服务。从规划、总平、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电气、通信、弱电等)、景观、室内等专业进行复核及审查,如审查设计大纲,项目的方案优化设计,结构的合理性,各专业图纸之间的错、漏、碰、缺,投资估算、概算审查,专项论证审查,功能审查,材料(含主要设备及大宗材料)的选择合理性,“四新”技术的运用经济合理性审查,核实设计内容及设计变更实施情况,参与设计变更管理,参与关键工程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特殊结构、复杂技术、关键工序等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评价、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及优化建议等工作内容,出具书面咨询或审查报告。对各阶段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重庆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办法及实现建设方意图,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有关规定,参与各阶段设计的相关评审会议,提交书面咨询意见并管理、确认设计单位是否已按咨询意见优化、完善设计成果,以及过程中招标人的其他相应要求。
( 2 )造价咨询:
1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景观、室内精装修(公共区域)、泛光照明、智能化、绿建、装配式、总图的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 等;
2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施工过程工程变更、洽商及签证的计量、进度款审核、按质核价、结算审核等。 包括施工过程中现场工程量收方及签证单确认,工程变更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工程变更、技术方案经济性比较,材料核价,工程进度审核并出具进度审核报告,对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并配合完成国家审计工作(如有)等,并对其提供的咨询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 3 )施工图审查 :
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图(含工程变更)成果的审查,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节能及绿建、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装饰(内装和外装)、海绵、基坑边坡(含基坑边坡方案评估报告)等 与该项目有关的需要审查的施工图审查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审查(含设计的合理性审查),配合施工图审查报告备案工作,完成招标人需审查的所有图审阶段工作。在相关规划手续尚未完善、施工图已完成前,配合各相关工程及专业出具技术审查报告及图纸加盖技术审查章。
2.5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决算审核完成,其中:
( 1 )设计咨询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决算审核完成,其中每个单位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咨询在业主提供详细设计资料后 7 日历天提出书面设计咨询意见。
( 2 )造价咨询服务周期:
1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委托方提交完善资料后 15 日历天完成。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决算审核完成。
( 3 )施工图审查服务周期:本项目按建设时序推进,其中单项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期均为 7 日历天(不含设计成果修改时间),审查后续服务期延续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结束。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两类资质:
( 1 )设计资质: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2 )施工图审查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房屋建筑)一类机构资质,2具备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且列入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项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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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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