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十六批-呼吸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00202502001315
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市市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十六批-呼吸设备)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084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672800.00 元, 第 二 包 1356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084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672800.00 元,第 二 包 135600.00 元。
采购需求: 第一包:消融电极(冷冻探针)2个、氩气电极2个、生物显微镜1台、小探头1把、多导呼吸监测仪3台、支气管镜1套;
第二包:一次性过滤器1000个、间歇脉冲加压抗栓2套、六分钟步行试验包1套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合同生效并接到医院通知后90日内交货;
第二包:合同生效并接到医院通知后30日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出具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需出具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