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5-2027年税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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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 2025-2027 年税审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SDBBFA20250718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根据采购方指定的所得税涉税事项,提供鉴证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鉴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鉴证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税审鉴证材料标准要求等。
(2)现场涉税鉴证服务的实施阶段工作,税审鉴证材料的收集、审核、问题反馈等。
(3)现场涉税鉴证服务的报告生成阶段工作,税审鉴证报告的出具。
(4)为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审核,提供鉴证意见,供办理企业所得税计缴提供参考。
(5)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的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具体服务标准、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 190 万元(不含税),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个。
注:本次采购最终合同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以上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设预估份额为 Q1,成交供应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类审计的报价为 P1,则最终合同签订金额 Q2=Q1* P1/2.8%。如 Q2≤Q1,则最终合同签订金额为 Q2;如Q2>Q1,则最终合同签订金额为 Q1,实际结算金额以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实际下发需求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或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 点 | 交货期 |
| 1 | 中国电信山东 分公司 2025-2027年 税审服务采购 项目 | 咨询服务 | 1 | 山东省 | 详见询 比文件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山东省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询比公告附件,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复印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4 项目团队要求:
设置专门的项目整体服务团队,配备的税审人员应包含至少 3 名税务师,并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自取得税务师资质证书日期开始计算)。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清单列表、项目团队承诺书、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税务师资质证书以及该人员劳动合同或者协议证明材料或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的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若团队人员社会保险是第三方代缴,需提供供应商与代缴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7 时限要求:
1税审机构响应:税审机构应在接到税审委托后 3 个工作日内开始工作。
2反馈审核结果时间:开始审核工作后 10 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3审核报告出具时间:接到甲方通知 7 个日历日出具税审报告。
注:须提供时限要求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8 月 06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8 月 06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8 月 06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业绩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的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 1 个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类业绩经验及 1 个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类审计类业绩经验(同 1个业绩内同时具备或分别提供均可),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注:1)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2)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2附件下载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5-2027年税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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