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医院(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宣汉县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川
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7222025000104
项目名称:宣汉县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本项目所投车辆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公告文件首页、生产企业及产品所在目次页)。3若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所投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