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减速机(进口)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减速机(进口)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B102-ZB-2507137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减速机(进口)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02-ZB-250713724),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减速机(进口)采购;
具体设备明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交货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玉奎堡村南2公里(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机电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减速机(进口)采购,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为减速机的国外生产企业中国销售公司或国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中国代理商或国外生产企业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授权人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注:中国销售公司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如为国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须提供中文版本授权书,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提供输送机用减速器(进口)(适配功率不小于1000KW)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的国外生产企业中国销售公司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投标所代理的进口减速机一致,不限规格型号)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合同如无法体现进口货物和适配功率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议证明,并加盖采购方公章。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