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初级中学2025年暑期维修项目采购公告(二)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0-JSMW-C2025-0017
项目名称: 新海初级中学2025年暑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98227.4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教学楼屋顶防水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2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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