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公共配送中心提档升级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82025060003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8-2025-00332
3、项目名称: 鹤峰县公共配送中心提档升级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71.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70.323464 (万元)
7、采购需求:
新建冷冻室1间、冷藏室1间共约200立方米;建设电商直播间约30平方米;增设分拣口2处,地坪漆及工作间改造约2200平方米;新增柴油发电机组(功率250Kw)1台(含安装和改造线路)详细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6.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6.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6.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