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过程创优咨询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520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过程创优咨询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规模: 华电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 由60万千瓦风电、4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压缩二氧化碳储能3部分组成。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目前项目60万千瓦风电、40万千瓦光伏已实现并网投运;10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系统正在建设中,计划于2025年底前并网。 总工期暂定24个月 ( 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建设期技术咨询 - 全过程创优咨询 (CHDTDZ058/19-QT-5202): 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和相关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进行全过程工作指导,完成全过程创优咨询服务,咨询指导招标方工程实现 “ 高标准达标投产验收;建华电集团精品工程;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 的质量目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全过程创优咨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1 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200MW 及以上规模新能源全过程质量控制或创优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
(2)火电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或创优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
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