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10kV新仙线970线路改造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SG-020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10kV新仙线970线路改造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2.2 项目规模: 约11.5千米的10kV线路改造。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270日,计划2025年9月1日开工,2026年5月30日完工(本项目需分段实施,投标人需多次进场)。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 -10kV 新仙线 970 线路改造 (CHDTDZ057/16-SG-0202): 华安供电公司 10kV 新仙线 970 线路改造采用单杆双回架设,电源一路接 10kV 红天线,一路 10kV 黄新线,末端增设备自投。本次改造主线线路长度约 9.19 公里,包含改造所需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及线路建设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10kV新仙线970线路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上等级承装类和承试类;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10kV及以上输变电线路改造或安装或新建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盖章签字页和合同签订日期页等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