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联通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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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联通 2025-2027 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就“滁州联通2025-2027 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ZJZB-2025-17309)”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 2025 年 07 月 29 日进行了询比采购,现就询比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滁州联通2025-2027 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07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25 日 18 时 00分。
三、中选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需解锁,含税折扣率(ON):78.40%;
第二名:需解锁,含税折扣率(ON):79.00%。
四、中选候选人公示期:2025 年07 月30 日-2025 年08 月01 日,如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 、 中 选 候 选 人 公 示 媒 体 : 本 公 示 同 时 在 中 国 联 通 采 购 与 招 标 及上发布。
六、提出异议的要求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的。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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