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二次)
陕西
-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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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HXTCCG-AK2025015-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岚皋县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万元,招标人为岚皋县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岚皋县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二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岚皋县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岚皋县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财务状况: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问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
7、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4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胶片生产厂商授权书;
9、供应商应为陕西医保公共服务#/Index备案企业(提供备案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18:00附件下载
岚皋县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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