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2025年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及消防设施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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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2025年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及消防设施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302130200156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宛城区2025年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及消防设施完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1.098789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宛城区2025年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及消防设施完善项目;包括高庙镇第一中心幼儿园改造项目、汉冢乡第一中心幼儿园改造项目、金华镇第一中心幼儿园改造项目、瓦店镇第一中心幼儿园改造项目、宛城区幼儿园改造项目及南阳市宛城区实验幼儿园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宛城区2025年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及消防设施完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宛城区2025年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及消防设施完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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