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屋顶、围墙等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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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综合楼屋顶、围墙等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白马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综合楼屋顶、围墙等维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综合楼屋顶、围墙等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综合楼屋顶、围墙等维修工程: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
种情形):1没有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没有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7、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没有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符合并提
供承诺书原件)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6 17:00附件下载
综合楼屋顶、围墙等维修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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