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区城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礼区城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张家口崇礼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HBDHGY-2025062 2.1.2项目名称:崇礼区城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2.1.3项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主城区 2.1.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对崇礼城区约102万平方米的区域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冬季除雪铲冰、河道水域保洁及公厕管理维护等其他内容。具体内容为:清扫保洁面积102.01万平方米,河道水域面积40.92万平方米;城区日产垃圾量95吨。2个大件垃圾收集点;对城区17座水冲厕所进行清掏保洁;除雪面积102.01万平方米。三条旅游线自行车道保洁及冬季除雪铲冰9.15万平方米。三条旅游线自行车道与公路间及沿线河道、人工湖湖面人工清捡垃圾。10个村庄生活垃圾日产垃圾量15吨。南山北山公园爬山步行道及周边两侧人工保洁及清捡垃圾,其中南山公园步行道3.8公里,北山公园步行道3公里。城区周边小西沟、范家西沟、南泥沟、二道沟热力沟、张麻沟五个村人工保洁及垃圾收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 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3.1.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