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影像类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106
采购项目名称: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影像类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62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620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62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62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影像类设备维保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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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