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七批集中采购(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附属楼工程沉降观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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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七批集中采购(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附属楼工程沉降观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七批集中采购(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附属楼工程沉降观测),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J-2025-7-1(3)
2.2项目名称: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5年第七批集中采购(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附属楼工程沉降观测)
2.3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附属楼工程沉降观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 价(元) | 服务开 始时间 | 服务 地点 |
包头生产运行检 3标段修中心附属楼工 程沉降观测 | 包头生产运行检修中心附 属楼工程沉降观测(具体服 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30000 | 依照甲 方要求, 在合同 中签订 | 包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3.3投标人未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发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更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含工程测量)。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从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业绩一份(注: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须清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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