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集中采购材料招标HYJC-1标段()招标公告
湖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集中采购材料招标HYJC-1标段(HBSJ-202408GL-07202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8GL-072021001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55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材料(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宜昌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止于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266.261公里。全线共设置2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星台3处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3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19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1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所需的水泥、粉煤灰、矿渣粉、钢材(光圆钢筋、带肋钢筋、钢绞线、钢筋网、桥梁承重构件结构用钢板及型钢)、沥青(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预应力孔道压浆料、预应力管桩(含桩头)等材料的采购及运输,具体详见供货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YJC-1标段
交货地点:监理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具体地点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
计划交货期:2025年8月30日至项目交工验收为止,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3其他:(1)履约期限(预计起止供货期):具体按项目建设实际工期需求时间为准,招标人或施工承包人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工程材料使用计划,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供货通知,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或施工承包人发出的正式供货通知后,按合同约定要求在指定时间运送至指定地点。(2)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调整,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应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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