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宗营九年制学校南校区餐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S-CG-[2025]003号
项目名称:汉台区宗营九年制学校南校区餐厅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台区宗营九年制学校南校区餐厅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4,892.1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汉台区宗营九年制学校南校区餐厅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5,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台区宗营九年制学校南校区餐厅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台区宗营九年制学校南校区餐厅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可查询。
3.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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