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北沿江高铁南京北站集疏运东快线(浦六路)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30448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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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北沿江高铁南京北站集疏运东快线(浦六路)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SZ2500905-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沿江高铁南京北站集疏运东快线(浦六路)二期工程 已由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以 北沿江高铁南京北站集疏运东快线(浦六路)二期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5)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江北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南京江北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 浦六路(沿山大道至林场立交)
2.2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等各项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所有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2)勘察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勘测工作,包括现状地形测量、既有管线物探、初勘、详勘等;勘察工作满足各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并负责完成报审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勘察报告的出具、测量、物探、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 10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24,800,000.00 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 市政
2.6 工程规模: 北沿江高铁南京北站集疏运东快线(浦六路)二期工程,本项目全长约2.7km,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26.65m,主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全线未设置辅路,匝道采用单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km/h。工程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单跨最大80m,主线全长1476m)、隧道工程(最大净宽16.25m)、排水工程(边沟排水)、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11.07亿元,其中建安费约7.38亿元。本工程桥涵工程单跨超过45米,属于技术复杂的特大型工程。本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2.7 其他说明: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A、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4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建安费或投资额59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设计业绩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7条款给定格式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
(8)因系统限制,其他评审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8条款、10.9条款。
3. 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