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三网合一通信工程招标公告304476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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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易中心 )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 三网合一通信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YHFJ2500951-02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 已由 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项目审批文号:雨审批项发[202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三网合一通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
2.2 招标范围: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三网合一通信工程,具体包括室外排管,室外手孔井,接入地下室一层通信机房内的光缆敷设,ODF配线及运营商机柜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5000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总部项目三网合一通信工程,具体包括室外排管,室外手孔井,接入地下室一层通信机房内的光缆敷设,ODF配线及运营商机柜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核不通过。
4、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