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5000250409100726-15231592
项目名称: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预算编号: 9, 1, 8
预算金额(元): 7081600元 ( 国库资金:70816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 包件1:病房护理用器具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9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包件1:病房护理用器具,数量一批,预算金额1,509,600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标项二
包名称: 包件2:重症监护室用器具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9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包件2:重症监护室用器具,数量一批,预算金额1,992,000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标项三
包名称: 包件3:常规病床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包件3:常规病床,数量共计358套,预算金额3,58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经营许可证。若为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备案证明);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