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益阳分公司南县基础教育资源播放平台建设及班班通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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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益阳分公司南县基础教育资源播放平台建设及班班通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益阳分公司南县基础教育资源播放平台建设及班班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YDXXB2025-020 招标代理编号:HNZT-2025-117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益阳分公司南县基础教育资源播放 平台建设及班班通建设项目。1.2 采购内容:南县基础教育资源播放平台建设及班班通设备及服务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为 178.01 万元(不含税)。
1.3 采购合同有效期:质保期满付款完毕合同即终止。
1.4 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到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以供应商最终承诺为准)。
1.5 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以供应商最终承诺为准)。
1.6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货物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 137.16 万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 40.85 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本项目接受平板制造商(原厂)或代理商响应。响应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平板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函;如平板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则提供平板产品制造商中国总代表处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平板制造商及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平板制造商与代理商的响应均被
否决。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价有限 限公(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 年前的同月
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电(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 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
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 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
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的;(1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6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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