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2216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需解锁 |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1号4楼4168A | 3,382,367.23元 | 合计(总价):3382367.2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1040000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秩序维护服务,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综合管理,绿化养护服务,客服及会务服务,其他内勤保障服务(包括:制服送洗服务、洗车服务、体能锻炼室管理服务、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检察服务中心安检辅助服务、夜间便民服务保障、食堂管理等) | 本项目每年工作日按248天计算,休息日按104天计算,法定休假日按13天计算。工作日提供常态服务,其余时间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最低服务保障时间提供保障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 1.根据大楼业主的实际需求,建立楼内巡楼巡视制度;各楼层巡视频率不低于1次/4小时;重点部位的巡视频率不低于1次/2小时。 2.参与楼内重点部位巡楼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信息安全的相关培训和安全生产的相关培训。 3.楼层巡视中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处置,并向项目经理汇报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炯(采购人代表) 、 梁克平 、 丁丁 、 林清德 、 李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4210200034403[2024]05794;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需解锁。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
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晖北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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