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管桥梁及内环高架日常养护维修(第二批)采购公告
江苏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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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管桥梁及内环高架日常养护维修(第二批)采购公告(招标编号:JSWD202500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市管桥梁及内环高架日常养护维修(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5年市管桥梁及内环高架日常养护维修(第二批),详见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市管桥梁及内环高架日常养护维修(第二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市管桥梁及内环高架日常养护维修(第二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3、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4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4、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7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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