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7月第一批服务单源直接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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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7月第一批服务单源直接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7月第一批服务单源直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JW-ZCDY-2513)于2025年7月31日上午12:00进行了开、评标工作,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细则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标段 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响应报价 (元) | 备注 |
H7001 | 汇能长滩电厂2×66万千瓦煤电 一体化扩建项目配套送出工程一 体化咨询业务 | 需解锁 | 303000.00 |
公示期为1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书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法人和被授权人的手机号码和座机号码);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4、异议人的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支撑异议事实的纸质证明材料);
6、其他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函(原件)
授权委托函中须写明对提出异议的授权及有效期限,须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电话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提出异
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异议不实承诺书。
1、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不真实异议,无法提供实质证据及线索的,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氓毁或恶意异议的,将按照《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标准》中的规定,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罚,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名单。
2、异议人需在异议不实承诺书中承诺对上述情况已经知晓并同意承担上述异议后果。
二、异议接收期限及联系方式
(一)异议接收期限
供应商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有关异议提出内容及时间的说明,对采购过程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能够提供实质性证据或线索的,异议接收时间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期结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联系人:刘省物贸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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