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文馆常设展览初设方案(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2619-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天文馆常设展览初设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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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北京天文馆常设展览初设方案 | 96 | 1 | 完成1套展览初设方案,包括设计主题、展览空间布局规划、观众流线图、展览效果图、展项设计方案、概算。 |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1月30日(以成交后实际签署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展览类设计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