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克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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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公司承克高速项目路面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资格预审公告(代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拟对承克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境内,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7+662,全长17.662公里,全线共11座桥梁(含互通)。具体为(7座大中桥、3座天桥及1座匝道桥)K0+002吐力根河大桥、K1+525对山口大桥、K2+318撅尾巴河大桥、K6+788灯竹碗中桥、K12+600迎风泡子大桥、K14+930头道河大桥、K7+160主线桥、K0+272天桥、K1+780天桥、K8+294天桥、F匝道桥。
2.2 建设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境内。
2.3 采购范围: K0+000-K17+662段全幅、K64+540.000~K71+422.726段左幅、K64+540.000~K71+300.000右幅范围内路面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水稳及沥青站的建设,路面垫层、底基层、基层、面层、透层、封层、粘层施工,水泥混凝土路面面板施工,路肩、中分带及路缘石施工、路面及中分带排水施工、其他路面等施工内容。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 2026 年 9月 2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409 天。计划开工、完工日期计算天数与工期总日历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 质量要求: 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符合河北省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同时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标准。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不产生永久质量缺陷。创省级优质工程奖,争创交通运输部优质工程“李春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路面工程或高速公路施工类似业绩。
(3)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