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飞灰螯合物运输、填埋处置及填埋场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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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飞灰螯合物运输、
填埋处置及填埋场运维服务项目(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AA366)
受 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 委托,对 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飞灰螯合物运输、填埋处置及填埋场运维服务项目(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0747-2560SCCZAA366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迁建)飞灰螯合物运输、填埋处置及填埋场运维服务项目(三次招标)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惠州广惠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处理能力1600t/d,设备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h,年处理市政生活垃圾58 万吨。预计日产飞灰约50 吨,年产飞灰约14000 吨。暂定总处理量 24000 吨。投标人飞灰螯合物运输(不含装车)投标限价(含税)不超过10.5 元/吨;投标人飞灰螯合物填埋(吨)及填埋场运营维护作业投标限价(含税)不超过29.5 元/吨,超过控制价的报价将被否决。暂定处理量24000 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投标前到现场进行考察,并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未参与者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风险。
2.服务地点:招标人下属项目公司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规格 | 备注 |
1 | 飞灰螯合物运输 (不含装车) | 运输距离 1公里,满足运输各项 要求 | |
2 | 飞灰螯合物填埋 | 填埋处置包括卸车、吊装、堆码、 覆盖、焊膜、压载等相关工作; | 运维人员不低 于4人(包含 |
3 | 填埋场运营维护作业 | 填埋场运营维护作业包括日常运 维、隐患消除、场地保洁等相关 工作。 | 管理人员) |
注:本次采购范围包含上表序号1、2、3 项。
- 服务期:2025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服务期限为 16 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 2022 年4 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 个垃圾焚烧飞灰螯合物填埋的类似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合同应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年限、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同一客户签订多个合同的,按一个有效业绩认定)。
5.投标人须具备运输条件(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采用合作协议形式的,投标人须提供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运输公司营业执照、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若投标人采用同运输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形式,投标人须承诺合作期包含本次项目服务期,合作期届满前须续签具有上述资质的运输公司,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须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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