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应城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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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应城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应城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HBYC-202507SZ-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C-202507SZ-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5}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应城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1.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污水处理池、中间提升泵房、加药间、臭氧发生间、污泥泵房、综合楼、传达室等建筑,污水预处理采用“细格栅+完全混合式水解酸化”工艺,二级处理采用“两级AO”工艺,深度处理采用“活性炭接触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工艺”,出水消毒采用“成品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板框脱水”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一般保护水域保护标准中的较低值;2.新建一座规模1000立方米/日一体化泵站,安装进厂压力管道15.6千米,配套铺设厂区混凝土道路、硬化场地、安装监控系统等。
其他: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19 万元。项目估算总投资21149.2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749.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330.48万元,基本预备费1526.38万元,专项费用505.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7.95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应城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按相关规范要求,按期提供成果文件,并提供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8。其中:全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初设批复后结束。。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3 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及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承接过1项1万吨及以上规模(含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评审要求,则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6 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