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康宁医院安全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5-05-00575-1-BY-32
项目名称:长春市康宁医院安全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3200.00元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及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需求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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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住院部护栏改造项目 JM-2025-05-00575-1-BY-32-1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工程 | 444200.00 |
标段二 | 长春市康宁医院患者活动场地维修项目 JM-2025-05-00575-1-BY-32-2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工程 | 499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前完成施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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